陕西三原县陵前镇三店供水站恢复正常供水
来自:陕西省水利厅城乡供水建设管理处
水管站站长被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站讯 三原县陵前镇三店供水工程,由于承包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停水两月的事故。报纸、网络等多家媒体曝光后,引起了陕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日省水利厅派专人前往三店供水站及其供水范围内的三店和焦村进行了实地调查。目前,该供水站已恢复正常运行,4000余人断水两个月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三原县陵前镇三店供水工程属于国家氟砷改水项目,总投资137万元。担负着三店、焦村、上河、长坳4个行政村及周边农村共计24个村民小组、4000多人饮水及牲畜用水。该工程竣工运行时,由三原县水利局下属水管站直接经营管理,2004年6月移交给陵前镇政府水管站。同年10月,陵前镇政府水管站将该工程承包给村民张建华经营管理,张建华又委托其亲属封胜利负责具体营运工作。封胜利营运后,采用了按人头收费,致使一方面下游水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上游无水吃,不愿交水费,经营陷入困境。承包者和用户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导致2005年5-7月发生停水两个月的严重事故。
《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规定:“以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乡镇、跨乡镇或行政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并负责组建供水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县水利局将该工程移交给陵前镇政府水管站本身不符合规定。还规定:“村镇供水工程,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因地制宜地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经营管理”。但陵前镇水管站在对外承包时没有经过县水利局的批准,承包人不具经营管理能力。
此事被媒体曝光以后,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陵前镇政府责令镇供水管理站立即收回该供水站的管理权,恢复正常供水。镇党委、纪监委决定给予水管站站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13日,三原县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对断水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水利局成立了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对跨行政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将逐步上收管理权,以提高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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